2009年10月19日 星期一

矜憐我等 評論 第115期:困難的討論(三)(2009年9月19日)

對聖庇護十世會(Society of St. Pius X)近期可能與羅馬教廷當局在教義上的討論之原則的兩項反對,能幫助我們擬定這種討論的本質、目的、和限度的框架。首先,天主教的教義不容許討論。再則,沒有天主教徒膽敢與教宗的代表好像在同等的地位上討論。這兩項反對適用於一般的情況,但是今天的狀況非比尋常。

對於首項反對,天主教不會變、不可變的教義當然不容討論。問題是,梵二企圖變更那不變的教義。例如,一個天主教的國家可以,或是必須容忍假的宗教公開的信仰?天主教的傳統:「可以」,但只是為了避免更大的惡或成就更大的善。梵二:在所有的情況下,「必須」。但是如果耶穌基督被承認是降生成人的天主,只能說「可以」。相反地如果「必須」是真的,那麼耶穌基督不能必然地被承認是天主。「可以」和「必須」的差別如同耶穌基督是因神性或人為的選擇是為天主,也就是說耶穌實實在在地是,或不是天主!

然而當今羅馬當局宣稱梵二的教義並未與天主教的信條決裂,卻為其持續的發展。除非那末─絕對不可!─ SSPX (聖庇護十世會)也拋棄天主教的信條,它不在跟當局討論耶穌是否是天主,也不將天主教的教義付諸討論。反而,它希望能說服任何願意傾聽的「羅馬人」:梵二的教義嚴重地與天主教的教義對立。在這方面,即使SSPX 最終獲得極小的成功,它還是可以認為自己已經盡了為真理作證的責任。

但是羅馬方面可能回答,「我們代表教宗。你竟敢要跟我們討論?」這是第二項反對,對所有認為(梵二)大公會議的羅馬在真理之內的人,此反對似乎成立。但是真理創造羅馬,而不是羅馬創造真理。吾主自己在聖若望福音中不斷地宣講,祂的教訓不是祂自己的,而是祂的父親的(例如若7:16)。但是假使天主教的教義不是耶穌的能力所能夠改變的,那有多少是祂的代表,即教宗的能力所能夠改變的!如果教宗,按照天主賜予他的自由意志,選擇背離天主教的教義,在某種程度已經將他的教宗的地位放在一邊了,僅止於此─他還是教宗─他把自己和他的代表置諸所有仍然忠於天主教導的人之下。

因此當教宗因為遠離真理而放在一邊的地位,任何天主教教友因為忠於那真理而取得。當列斐伏爾總主教(Abp. Lefebvre)因反對教宗保祿六世,曾經出名地向審問他的羅馬當局說:「應該是我來審訊你們!」代表天主父的真理是總主教小小的SSPX的驕傲與謙遜,使命和榮耀。如果與羅馬的討論意味著SSPX 些微不忠於這使命的危險,那便是不該有任何討論的時候。

主,矜憐我等。

英國倫敦
理查‧威廉遜主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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